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新闻中心 >> 可以认定为即将实施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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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为人未经商标权人许可,擅自在其经营中使用权利人的商标,侵犯了权利人享有的注册商标使用权,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反不正常竞争法》的规定。 一般说来,下列行为可以认定为即将实施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1.以销售为目的持有侵权商品 。
   2.以销售为目的发布侵权商品宣传广告。
   3.以制造或者销售侵权商品为目的,持有侵权标识或者带有侵权标识的包装物。
  4.其他可以认定为即将实施的侵权行为。
    济宁雨辰以专业求发展、以人品进军市场,从不以强欺弱,诋毁同行。济宁雨辰愿与同行及新老客户精诚合作、互惠互利、共同发展,共创美好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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