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新闻中心 >> 济宁商标注册:“强生”案件终结。
 

    (济宁商标)中国建材总公司将美国Johnson玻璃贴膜(强生贴膜)引入中国,(济宁商标注册)近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海淀法院中关村法庭(下称海淀法院中关村法庭)审结了强生商标案,确认不侵权。

    商标的在先使用需要满足如下条件:一是在他人申请商标注册以前进行了商标性的使用;二是这种商标性的使用还应当是在相同或者类似的商品或者服务上,如若非此,在先使用人当然享有继续使用相关标识的权利,而商标权人无权就此进行干涉;三是在先使用使相关标志具有一定影响,即具有一定的市场知名度和美誉度,该“一定影响的判断在个案中要结合具体的情况,由使用方提供相应知名度的证据来进行综合判定;四是在先使用人的主观上,应当是善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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