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新闻中心 >> 商标无效和商标撤销有何区别?
 
       商标无效和商标撤销是两个概念,商标无效是指商标自始不具有商标的效力(济宁商标),通常是由于商标在注册之初因违反商标法相关的禁止性规定或用欺骗和不正当手段获得商标的,商标被认定无效。商标如果被无效宣告,那么商标从申请之日开始就不被法律保护,该商标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商标。商标撤销是指原本有效的注册商标因为使用不当或超过商标使用期限而造成的无效。商标无效是注册时的原因造成的,而商标撤销通常是后续使用过程中造成的。

  商标在注册时应当保证程序合法,不违法诚实信用的原则下合法注册,才能够得到法律的保护。商标获得合法注册后也要正当使用,不可以如自行改变注册商标;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自行转让注册商标等,注册商标进行不正当使用也会被撤销。商标被撤消后从商标局网站查询商标的状态会显示为无效。很多企业会出现这样的状况,通常因为这些企业在注册商标后会遗忘商标的后续管理,造成商标的无效。

  商标无效后可以再注册一次吗?那要看商标无效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如果是因为商标到了续展期没有续展造成的商标无效,或者是因为商标被提出撤销三年不使用被撤销的,商标可以重新注册,但是重新注册不一定能够注册成功,因为商标很可能遇到相同或近似商标的阻碍。

  所以,商标不是注册成功之后就大功告成了,是需要进行后续管理的。建议注册商标的企业找专业的商标代理机构进行商标的后续管理或咨询应当注意的情形,可以避免很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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