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新闻中心 >> 河南6人制售假冒“枫林”醋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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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河南省范某及吴某等6人因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被 河南省新乡市凤泉区人民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并被判处不同金额的罚金。


      法院经审理认为,6被告人未经相关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其行为已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被告人范红、吴杰超的行为共同构成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被告人张如河、刘军未经许可从事印刷业,扰乱市场秩序,共同构成非法经营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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