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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济宁雨辰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转:日前,历时数年的“四连碓”商标异议终于有了结果,因被认为具有不良影响,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下称商评委)裁定“四連碓泽雅Silianduizeya”商标不予核准注册。(商标注册)

  在作为商标进入公众视野之前,“四连碓”地处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泽雅镇的石桥村,以我国著名的水利景观而为大家熟知。据记载,泽雅山区水多竹茂,元、明时期此地顺溪建造水渠、碓轮及纸坊,并与山水浑然一体。鼎盛时期有数千人从事造纸,到处是水碓和纸坊,所以泽雅在明朝也被称为“纸山”。其中四连碓造纸作坊建于明朝初年,水渠长约230米,顺流分4级水碓,可反复利用水力资源,故名“四连碓”。2001年,四连碓造纸作坊被国务院列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济宁商标)

  2006年7月,浙江省温州市海滨镇的陈恩乐将被异议商标第5499925号“四連碓泽雅Silianduizeya”申请注册,指定使用在第16类纸、宣纸、木浆纸等商品上。2009年进行初审公告后,浙江省温

  州市瓯海区文博馆(下称文博馆)随即提出异议。

  文博馆表示,“四连碓造纸作坊”是国家文化遗产及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被异议商标是对国家文化遗产及文物名称的摹仿、复制,被异议商标一旦核准注册将会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

  据悉,陈恩乐在收到被异议商标申请受理通知书后曾意图将被异议商标予以转让,转让价为100万元,并有一家造纸企业愿意出价50万元购买,后因价格分歧太大,双方最终未达成协议,而陈恩乐本人也并未对被异议商标进行过实际的商业使用。据此,文博馆认为陈恩乐申请注册被异议商标具有主观上的抢注恶意,这种注册不应获得支持。

  商评委认为,“四连碓造纸作坊”为国家重点保护文物,“泽雅”为其所在地区名称,如将其由一家市场主体独占有失公允,不利于当地造纸业的公平竞争和有序发展。将“四連碓泽雅”文字作为商标注册,易产生不良社会影响,已构成现行商标法规定的禁止作为商标使用的情形。据此裁定被异议商标不予核准注册。(杨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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